但是,两个法律制度、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有着明显差异的国家解决各自关切并不容易,对于中美两国尤其如此。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经贸活动覆盖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且不断创新,关系极为复杂,牵扯的利益方数量众多,关税措施的冲击在多数情况下有着动态演进的特点,并非简单的“你赢我输”。除了美以芬太尼为由对华加征关税以及所谓“对等关税”、301关税和232等特定产品的专项关税以外,美国目前对华还有着各类贸易壁垒、投资限制和不合理的歧视性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规则明显不符,对中美经贸活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明显制约。这些问题是双方都十分关注的,影响着中美经贸合作的效率与效益,有些问题形成历史较为久远,解决起来不容易,需要充分交流互动,甚至可能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调整,这些都需要时间和更多耐心。
不过,中美双边经贸磋商机制的建立,为两国解决问题创造了重要条件,迈出了双方相向而行的第一步。在中美经贸关系发展历程中,几乎每一届政府间都将经贸问题作为双边对话、磋商的重点,建立相关机制,持续推进解决各自关切。此次建立的磋商机制,作为中美两国经贸领域的主要平台,有望在两国应对贸易摩擦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用好双边经贸磋商机制,将为增进相互了解、减少贸易投资活动的随意性创造基本条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融冰也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中美经贸磋商需要达成符合市场期待的成果,但不能消极等待或只是一方的行动,需要双方展现诚意。美方需要持续采取实际行动,停止继续出台或发布破坏两国互信、干扰市场活动的新政策,纠正与多边经贸规则不符的单边主义行动,避免歧视性政策措施扭曲市场经济活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研究员 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