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广西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经制定公布备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或按照《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对其他省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互认后,可作为地方特色食品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经前期调研,香露兜叶在广西无广泛种植,是否满足30年传统食用习惯,尚需验证。目前,广西尚未将香露兜叶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因此,对使用斑斓叶(香露兜叶)生产加工斑斓类食品,不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因海南省已将斑斓叶(香露兜叶)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该省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露兜叶(粉)》(DBS46/004—2022),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因此,在海南省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使用斑斓叶(香露兜叶)生产的斑斓粉等斑斓类食品,可在广西作为经营性使用或者直接食用。下一步,将继续公开征集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将依法履职,加强斑斓类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