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一、央行: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对2022年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称,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展望未来,报告指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二、养老保险公司迎监管新规 回归主业停售短期健康险
金融监管总局于12月15日正式发布《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总则、机构管理、公司治理、经营规则、监督管理、附则共6章,明确养老保险公司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公司管理的是老百姓的“养老钱”,应当始终坚守稳健经营、规范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弥补了养老保险公司缺乏专门监管规定的制度短板,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三、证监会修订发布两项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2023年12月22日,为完善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优化调整两项规则部分规定条款。这两项规则的修订,将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效果,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的可读性与决策有用性。前期,证监会已就规则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总体表示认可支持。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各类相关经营主体有效执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助力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中证协:进一步推动债券产品创新 加大产业债发展力度
12月22日晚间,北交所发布了新制定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简称《权益分派指引》),还有新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简称《股份回购指引》),以及相关的业务指南,引发市场关注。北交所表示,高度重视权益分派和股份回购对增强投资者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将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的引导作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优化权益分派和股份回购方式;同时强化异常分红约束,从严打击“忽悠式回购”,维护市场秩序。
五、爆款债基频现,12月新发占比近九成
债券型基金产品热度不减,数据显示,12月新发债基份额占当月新基金发行比重达86.58%,创今年以来月度新高,首发募集规模超过20亿元的债基有20只,80亿元顶格募集产品也频现。12月23日,上海东方红资管发布公告,东方红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于12月22日成立,首募金额达到22亿元,有效认购总户数248户。更早之前,华安基金公告称,华安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基于12月18日成立,获225户有效认购、80亿元顶格募集。
新品发布
一、兴业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发行
兴业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19943;C:019944)即将发行,该基金的发售期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
基金合同显示,该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拟任基金经理蔡艳菲、周鸣。蔡艳菲,厦门大学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在兴业证券固定收益部先后从事债券承销和债券研究、投资工作;2013年9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专户固收投资经理,2021年8月17日起担任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周鸣,21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公司从事基金投资、企业年金投资等。2013年8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二、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发行
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19734,C:019735)即将发行,基金的发售期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基金合同显示,该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该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拟任基金经理倪莉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管理学硕士。2014年2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集中交易部助理交易员、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安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